補習是在放學後,從二點鐘到四點鐘。多了補習課,我們的精神負擔更重了,一天要上十多個鐘頭的課。但上補習課也是苦樂參半的。苦的是,上不喜歡的課總愛打瞌睡,眼皮重得抬不起來。英文和算術這兩科的成績向來差,也不感興趣,所以很怕上這兩科,加上英文老師凶得很,我總提心吊膽,害怕他叫我朗誦,就會很糟,因為一段課文總有許多生字不會。
樂的是,在學校的時間多,玩樂也多了,有時老師遲來,我們還不上課,師生在一起聊天,老師有時還請吃東西,愉快得很,但這是少之又少的事。
我與許多同學一樣,沒有回家吃午餐,每天帶飯來吃,有錢時,就和同學一道去吃麵。
有一次,我們吃了麵,跑到一間小食店買零食吃。小食店雖然小,生意可不錯。店主是一位老婆婆,看來有五十歲了,人一多她就手忙腳亂。最氣人的是,她賣東西比別人貴一點,尤其是香口糖,我們買過很多次,總是比別的地方貴,因此我們決定報復了。
“偷多一塊。”不知是哪一位同學提議。
“甚麼偷,難聽,是順手牽羊。”又有人說。
“喂!看你啦!”一位同學看著我。
“甚麼?要我偷,那怎麼行?”我慌了。
“誰說你一個,我們也會下手,你先試試。”竟是梅英說。
“好吧!不成別怪我。”我說。
事情就這樣決定了。我不知道自己的做法對不對,不過大家都有份,成不成也不要緊吧!后来我很后悔,做了错误的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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